关于做好2023年度集团自主评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各权属单位、机关各部室、事业部:
集团2023年度集团自主评审专业中、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于11月启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标准
集团系统内部从事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评审标准执行《黑龙江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1〕5号)中《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二、集团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设置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43号)组建:省建投集团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3个高级(含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和3个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系统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开展评审工作。集团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2023年度上述三个专业的职称时,要申报建投集团组建的相应评审委员会(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选择相对应专业的高级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建投集团自主评审的中、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建设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申报时间安排为2023年11月16日0时-11月23日24时。中、高级职称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真实、准确,佐证材料完整。《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不漏项。具体包括:
(一)申报单位呈报材料
1.提供(权属企业简称)___系列(中/高)评审委员会拟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2.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名单。说明须包括申报总人数和专业概况、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在岗状态、公示范围、公示内容、考核及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情况说明需附二级单位总部及所属三级单位公示结果原件。
3.提供申报人员劳动合同网络备案名册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2023年1月至10月)。
4.申报人员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员提供材料
1.从平台打印填写真实、完备、规范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注明主副表。《评审表》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需将电子版扫描件回传至职称平台系统。
2.现职称证原件或评审表原件,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3.连续学历证明材料。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4.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执行,提交《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2)等相应佐证材料。
5.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申请同级改职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同级改职须提供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3),一式两份。改职人员要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6.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岗位合同》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任现职以来有效的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任现职以来所负责工程项目、获得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论著、教材和标准等业绩材料。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申报xx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一式一份。
9.高级职称(含正高级)需近3年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2000字;中级职称近2年技术总结,不少1500字。
技术总结要求本人亲笔签字,并签署“本人承诺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职称需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5),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评审表》和各项审查表、名册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三)材料装订要求
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材料目录粘贴于材料袋正面,封底标明单位、姓名、专业;材料分装为两个档案袋,业绩成果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按成果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材料等顺序装订),其他材料装入另一个档案袋。为防止证件丢失,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需要固定在A4纸上,并与评审表按顺序装袋。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根据省人社、省国资委职称工作相关要求,申报2023年度建投集团自主评审专业的人员,其档案必须在集团内部管理。如部分职工档案在人才代管,则该同志必须通过人才进行申报,不可以通过集团进行申报。
(三)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政策,根据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即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别职称。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四)申报人所提供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利以及奖项等,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
(五)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其学历、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参照本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不含国家考试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在原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下同),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中专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认定初级职称。工作业绩成果突出的,可按规定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六)鼓励在集团省内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外籍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其在境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评定依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七)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答辩环节,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不予通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今年继续使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申报人员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专业技术人员新取得的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九)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的相关信息直接从申报人员在职称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中提取,一旦填写错误,后期无法更改。
(十)填写信息过程中,在没有核对清楚、没有确定申报人员信息填写正确前,各企业职称负责同志请不要在职称软件平台把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提交到“建投集团”。应全部检查完毕,确保本企业所有申报人员填写的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后,再在软件平台从各企业账户提交到“建投集团”,杜绝给各企业反复退回申报人员申报信息的现象。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职称推荐工作制度,完善推荐办法并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五)集团将对各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初步定于12月5日-7日(具体复审地点待定),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12月4日11点前将汇总后的拟评审人员名册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联系人:闫巍,联系电话:88833052。邮箱:jiantourctj@163.com。
附件1:(权属企业简称)(中高)评审委员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附件4-1: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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